2013-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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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永州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志愿工作者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决定依据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和服务社会的业绩,分别授予五个星级志(义)工称号及志(义)工杰出贡献银质奖章、志(义)工终身成就金质奖章。为此,特制订评选办法如下:
一、注册志(义)工在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立项的援助项目,或经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下属志(义)工工作站内各团队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工作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的,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授予“一星级”志(义)工称号,并颁发“一星级”志(义)工证书,配戴有一颗红星的服务标志卡。
二、注册志(义)工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时间达120小时以上的,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授予其“二星级”志(义)工称号,并颁发“二星级”志(义)工证书,配戴有二颗红星的服务标志卡。
三、注册志(义)工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时间达500小时以上的,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授予其“三星级”志(义)工称号,并颁发“三星级”志(义)工证书,配戴有三颗红星的服务标志卡。
四、注册志(义)工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时间达1200小时以上的,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授予其“四星级”志(义)工称号,并颁发“四星级”志(义)工证书,配戴有四颗红星的服务标志卡。
五、注册志(义)工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时间达5000小时以上的,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授予其“五星级”志(义)工称号,并颁发“五星级”志(义)工证书,配戴有五颗红星的服务标志卡。
六、在年度内从事义务工作业绩突出,对社会有一定贡献,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志(义)工,由各志(义)工团队推荐,经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组织评议,永州慈善总会审核批准,可破格晋升上一星级志(义)工称号。具体晋升标准和细则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根据各年度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七、从事义务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以及较大社会贡献和影响,或获得市以上有关部门突出奖项的星级志(义)工,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综合评价、认定,评议出“志(义)工贡献银星奖”人选,报永州慈善总会审批,并由永州慈善总会颁发“志(义)工贡献银星奖”荣誉证书及银星奖章。
八、坚持义务工作年限较长且成绩显著的55岁以上五星级志(义)工,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按照参加志(义)工服务时间的具体年限、实际工作量、服务质量、社会影响程度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历年来受表彰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认定,由永州慈善总会颁发“志(义)工贡献金星奖”荣誉证书及金星奖章。
九、永州志(义)工的“星级”评定和奖项授予工作由各志(义)工团队组织推荐,由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审核,永州慈善总会批准。
十、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为注册志(义)工逐一建立志愿服务档案,从注册、工作到评估、晋星、嘉奖全部载入档案并实行终身不撤档。当社会部门和个人需要时,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将为其提供情况证明。当志(义)工年暮或患病时,可以优先享受相应的志愿服务。
十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属永州慈善志(义)工服务指导中心。